【宣布文号】国务院令第538号
【宣布日期】2008-11-10
【生效日期】2009-01-01
【失效日期】-----------
【所属种别】国家执律例则
【文件泉源】中国政府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第53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已经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聚会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宣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八年十一月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4号宣布 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聚会修订通过)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入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遵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ㄒ唬┠伤叭讼刍蛘呷肟诨跷,,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划定外,,税率为17%。。。。
。。。。ǘ)纳税人销售或者入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自然气、沼气、住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划定的其他货物。。。。
。。。。ㄈ┠伤叭顺隹诨跷,,税率为零;;;;可是,,国务院尚有划定的除外。。。。
。。。。ㄋ模┠伤叭颂峁┘庸ぁ⑿蘩硇夼淅臀瘢ㄒ韵鲁朴λ袄臀瘢,,税率为17%。。。。
税率的调解,,由国务院决议。。。。
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差别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划分核算差别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划分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划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盘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缺乏抵扣时,,其缺乏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第五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凭证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划定的税率盘算并向购置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盘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置方收取的所有价款和价外用度,,可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销售额以人民币盘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钱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盘算。。。。
第七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钱显着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审定其销售额。。。。
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肩负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ㄒ唬┐酉鄯饺〉玫脑鲋邓白ㄓ梅⑵鄙献⒚鞯脑鲋邓岸。。。。
。。。。ǘ)从海关取得的海关入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ㄈ┕航┎,,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入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凭证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盘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盘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ㄋ模┕航蛘呦刍跷镆约霸谏被讨兄Ц对耸溆枚鹊,,凭证运输用度结算票据上注明的运输用度金额和7%的扣除率盘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盘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用度金额×扣除率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解,,由国务院决议。。。。
第九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切合执法、行政规则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分有关划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ㄒ唬┯糜诜窃鲋邓坝λ跋钅俊⒚庹髟鲋邓跋钅俊⒄甯@蛘吒鋈讼牡墓航跷锘蛘哂λ袄臀;;;;
。。。。ǘ)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ㄈ┓钦K鹗У脑诓贰⒉破匪挠玫墓航跷锘蛘哂λ袄臀;;;;
。。。。ㄋ模┕裨翰莆瘛⑺拔裰鞴懿糠只ǖ哪伤叭俗杂孟钠;;;;
。。。。ㄎ澹┍咎醯冢ㄒ唬┫钪恋冢ㄋ模┫罨ǖ幕跷锏脑耸溆枚群拖勖馑盎跷锏脑耸溆枚。。。。
第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验凭证销售额和征收率盘算应纳税额的浅易步伐,,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盘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财务、税务主管部分划定。。。。
第十二条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征收率的调解,,由国务院决议。。。。
第十三条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详细认定步伐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分制订。。。。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遵照本条例有关划定盘算应纳税额。。。。
第十四条 纳税人入口货物,,凭证组成计税价钱和本条例第二条划定的税率盘算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钱和应纳税额盘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钱=关税完税价钱+关税+消耗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钱×税率
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ㄒ唬┡┮瞪呦鄣淖圆┎;;;;
。。。。ǘ)避孕药品和用具;;;;
。。。。ㄈ┕啪赏际;;;;
。。。。ㄋ模┲苯佑糜诳蒲а芯俊⒖蒲匝楹徒萄У娜肟谝瞧鳌⒆氨;;;;
。。。。ㄎ澹┩夤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入口物资和装备;;;;
。。。。┯刹屑踩说淖橹苯尤肟诠┎屑踩俗ㄓ玫奈锲;;;;
。。。。ㄆ撸┫鄣淖约菏褂霉奈锲。。。。
除前款划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划定。。。。任何地区、部分均不得划定免税、减税项目。。。。
第十六条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划分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划分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第十七条 纳税人销售额未抵达国务院财务、税务主管部分划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抵达起征点的,,遵照本条例划定全额盘算缴纳增值税。。。。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谋划机构的,,以其境内署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署理人的,,以购置方为扣缴义务人。。。。
第十九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爆发时间:
。。。。ㄒ唬┫刍跷锘蛘哂λ袄臀,,为收讫销售款子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子凭证确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确当天。。。。
。。。。ǘ)入口货物,,为报关入口确当天。。。。
增值税扣缴义务爆发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爆发确当天。。。。
第二十条 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入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海关代征。。。。
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自用物品的增值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详细步伐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分制订。。。。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置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划分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ㄒ唬┫蛳恼吒鋈讼刍跷锘蛘哂λ袄臀竦;;;;
。。。。ǘ)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划定的;;;;
。。。。ㄈ┬」婺D伤叭讼刍跷锘蛘哂λ袄臀竦。。。。
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纳税所在:
。。。。ㄒ唬├慰恳祷вΦ毕蚱浠顾诘氐闹鞴芩拔窕厣瓯伤。。。。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统一县(市)的,,应当划分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务、税务主管部分或者其授权的财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ǘ)牢靠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谋划活动税收治理证实,,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开具证实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爆发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爆发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ㄈ┓抢慰恳祷刍跷锘蛘哂λ袄臀,,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爆发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爆发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栖身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ㄋ模┤肟诨跷,,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栖身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第二十三条 增值税的纳税限期划分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详细纳税限期,,由主管税务机关凭证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巨细划分审定;;;;不可凭证牢靠限期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限期,,遵照前两款划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纳税人入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入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出口货物适用退(免)税划定的,,应当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在划定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期内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退(免)税。。。。详细步伐由国务院财务、税务主管部分制订。。。。
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爆发退货或者退关的,,纳税人应当依法补缴已退的税款。。。。
第二十六条 增值税的征收治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治理法》及本条例有关划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